自审自查制度

依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 设立自审自查小组:

小组成员应取得《内容审核人员证书》,负责相应的内容自审自查工作。由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王春然作为自审自查小组负责人,全面负责相关工作的领导开展,小组成员:徐淼(技术负责人)、王一博。公司开展自审必须由2名以上审核人员实施,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报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王春然复核签字。

二、审查人员职责

1.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
2.能独立表达审核意见;
3.以最终保证本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目的,对在自审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的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记录并提请中止,作出提交修改,督促修改,复审等审核意见,重大问题向四川省文化厅市场处报告;
4.负责保管审查记录;
5.对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可向四川省文化厅申请行政指导;
6.每年至少应当参加1次由主管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
7.组织内部培训工作,对企业开发、运营人员进行内容审查方面的培训。

三、内容自审流程

1.对企业自主研发的产品,在研发阶段进行培训;对故事背景、美术素材等进行初步筛查;
2.自审人员在产品公测前,依据内容审查的相关规定,对产品及其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推广,活动策划)进行审查,对违法违规内容进行记录,并签发初审意见;
3.对初审有问题的产品,退回研发企业或部门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复查;
4.对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向四川省文化厅提交申请行政指导;
5.复查仍有问题的,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内容重新进行审核;
6.在产品公测前,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证照使用,实名注册,实名信息补填,用户协议必备条款,适龄提示,家长监护工程等内容,合格后方可公测;
7.对审查完成的产品,自审人员提出同意进行公测的意见并签字确认,上交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8.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根据规定要求,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产品备案;
9.日常对产品和服务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产品版本更新后的内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发现问题提交检查意见,报本企业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10.自审人员的所有审查意见应归档留存,保存时间不低于两年。


图-1 审核流程图

四、责任追究

自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过错责任:
1、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遵守自审规章制定及岗位操作规程的;
2、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部署的自审工作任务,影响工作大局的;
3、自审意见传达不及时,造成公司损失的;
4、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干预正常自审工作的;
5、出现重大审核失误的。